查看原文
其他

“断章取义”解经的鼻祖拉麦先生 | 权玺

2017-05-13 真理与自由

“断章取义”解经的鼻祖拉麦先生


文·权玺



     过去我们总是有一个很尴尬的传统,就是“背经句”,为什么说尴尬呢?因为背圣经本是好的,哪怕一天背一节圣经也是不错的习惯,但这个习惯造成的后果却是极其严重的,在整章甚至整卷中只知道这一节圣经,不知道上下文,就会断章取义。因此传道人呢,就会这里一节,那里一节,凑在一起,讲一篇道,这就变成了著名的主题讲道法,信徒呢,也是一样,这里一节,那里一节,凑在一起,形成一套自己以为正确的神学立场。所以说,在解经上,“断章取义、先入为主、以人为本”这都是解经的大忌,这也是马太福音第四章魔鬼解经的方式,也是创世记第四章拉麦先生解经的方式。



拉麦:上帝护理作恶的人就说明上帝喜悦恶人犯罪

  

    拉麦如同我们今天的很多人一样,喜欢背经句,他背了这么一句“杀该隐的,必遭报七倍”,这节圣经深深地印在拉麦的心里,并且透过这一节圣经,形成了拉麦的神学思想,他透过“读圣经”发现他的祖先该隐杀了人,然后神说“杀该隐的,必遭报七倍”,这节圣经该怎么解释呢?拉麦认为这很明显体现了上帝的旨意,上帝为什么保护该隐呢?肯定是喜悦该隐,该隐做了什么呢?杀人,那就表明上帝肯定喜悦人作恶。在拉麦的概念中:上帝护理作恶的人就说明上帝喜悦恶人犯罪。既然这样,那我就多多犯罪吧,所以,拉麦说:“壮年人伤我,我把他杀了;少年人损我,我把他害了”然后他说:“若杀该隐,遭报七倍,杀拉麦,必遭报七十七倍”,拉麦在想,该隐才杀了一个人,就能遭报七倍,我杀的人比该隐多的很多,所以如果有人杀我,必遭报七十七倍。因此我们从拉麦的身上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规律:由于只知道一节圣经,就陷入到断章取义的错误中,然后就对经文理解错误,对经文理解错误,就有了错误的神学立场,由于自己神学立场的错误,带出的生活行动必定是错误的。


1、“若杀该隐,遭报七倍”这是拉麦读的圣经,也是拉麦背的经句。

2、“若杀该隐,遭报七倍,杀拉麦,必遭报七十七倍”这是他透过解经得出的神学立场。

3、“壮年人伤我,我把他杀了;少年人损我,我把他害了”这是他的神学立场带来的生活行为。


   拉麦犯的错误,是今天我们很多人犯的错误,对圣经的认识没有全面性的认识,每一章或者每一卷只知道那么一两节圣经,就以为知道了全部,然后把这些经文拼凑在一起,建立自己的一套神学立场,然后这套神学立场就成为了指导他生活和信仰的准则。我们举例说明一下。


神愿人人都悔改,就证明神要拯救所有的人


     1、有人说:耶稣基督的死,是为全世界所有人死的,这就表明耶稣要拯救的人是每一个人。有经文说明: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。(约一2:2)这就表明基督的死不单是为我们基督徒死的,也是为普天下所有人死的。


    2、他又说:你知道耶稣为什么为所有人死吗?因为神爱所有的人,神将他的儿子赐给了所有的人。有经文说明:神爱世人,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(约3:16)。这就表明,上帝爱每一个人,上帝要把他的儿子赐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。


    3、他又说:你知道为什么神爱世界的每一个人吗?因为神希望他们都能悔改,神不愿意有一个人沉沦。有经文说明: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(彼后3:9)。这就表明,上帝是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得救,因为上帝就是爱。


      4、然后他又说:你知道我们是因为什么得救的吗?是因为信。有经文说明: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(约3:36),这就表明我们能得救完全是靠我们信,如果你不信,你就得不着永生。


      5、然后他又说:你知道“信”是从哪里来的吗?有人说,是神给的,纯粹是胡说八道,信是人的,有经文说明: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,要显明 神的义(罗3:25),你看看这圣经说的多明显,是藉着人的信。


    这样的人背圣经,就是挑着背,背了这么几节圣经,然后就总结出了一套神学思想:上帝因为爱世界上的每一个人,定意要拯救每一个人,所以神就把耶稣赐下为所有人都死了,虽然神愿意每一个人都得救,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得救,只有信的人才能得救,因此在得救的事情上,耶稣流宝血,人出信心,这样一合作就得救了,换句话说,我能得救,主要是因为上帝的恩典,其次是因为我的信。


基督洗净了我们的罪,就证明我们是个无罪的人


       1、有人说:我们今天还有罪吗?肯定没有了,因为耶稣都洗净了我们的罪了,有经文说明: 他洗净了人的罪,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(来1:3)。看看这经文说的很清楚,他洗净了人的罪,所以说我的罪被洗净了,洗净了就没有了,如果说还有,那就表明没洗净,如果说没洗净,那就说明耶稣的救赎是有问题的。因此我们可以百分百肯定:我们没有罪了。


        2、他又说:我们既然没有罪了,还会犯罪吗?肯定不会了,因为罪人才会犯罪,义人是不会犯罪的,所以既然我们是没有罪的人了,那就表明我们肯定不会犯罪了。有经文说明:凡从 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 神的道存在他心里;他也不能犯罪,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(约一3:9)。你看看,这经文说的多么清楚:凡从 神生的,就不犯罪。如果你还会犯罪,那就只能证明你不是从神生的。因为我是从神生的,所以我不会犯罪。



律法是惹动愤怒的,所以我们不要律法


1、有人说:现在还要守律法吗?当然不用守了,因为我们现在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,有经文说明: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(罗6:14)。你看看经文说的多么清楚,我们现在都不在律法之下了,还要律法干什么。


2、有人说:律法是带来咒诅的,基督是带来祝福的,正因为如此,我们现在不能要律法,有经文说明: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(加3:13)。你看看,律法是带来咒诅的,所以我们不能要律法。


3、他又说:律法是捆绑我们的(罗7:6),律法是惹动愤怒的(罗4:15),律法是把人圈在罪恶之下的(加3:22),律法是无能的(罗8:4),律法是给人定罪的(罗3:19)。正因为如此,我们现在不能要律法了。


4、他又说:基督都救我们脱离了律法了(罗7:6),我们如果再要律法,那就等于推翻了耶稣的工作了,所以不能要律法。换个角度而言:我们在律法面前都是个死人了,所以,律法对死人没有用了,因此我们就不要律法了。这样的人,经过这么几节圣经,得出了一个结论:律法是不好的,恩典是好的,我们现在是在恩典时代,不是在律法时代,律法时代早就过去了,因此我们现今就不能要律法了,由此出现了“反律主义”。


    总结:发生在我们身边这样对待圣经的人实在太多了,我们若要继续举例子,几万字都写不完了,因为有人认为人都是全然败坏的,所以我犯罪是理所当然的;有人认为保罗都有软弱,所以我软弱也是正常的,有人认为既然一个人得救不在乎奔跑的,也不在乎定义的,只在乎发怜悯的神,那我不需要传福音了,有人认为……,所以我们说:无论如何,只要你不看上下文,抽一节圣经,然后就形成一个与整本圣经相违背的神学立场,你这就走了拉麦的路了:利用圣经高举自己。我们想问:这是解经吗?这难道不是作孽吗?


长按二维码

支持权玺的文字侍奉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